转发:教务处关于2015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申办工作的通知

2015年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申请与审批工作定于本学期11月底完成。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10月27日前,各院、系将本单位拟对2014级开设的辅修专业、2013级开设的双专业、双学位计划表送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meih@mail.sysu.edu.cn,开设计划表上需写明接收学生人数和要求,是否独立开班,开课校区等信息,并需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的公章。(开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计划表下载路径:教务处主页—教务学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表格下载—开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计划表)

2、10月30日,教务处公布全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开设计划表。

3、11月2日-11月9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院、系办公室。(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处主页—教务学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表格下载—yl6809永利官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yl6809永利官网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14级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

2)2014级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3)2013级学生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8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专业,绩点数在3.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4、学生填写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的主管教学领导提出意见后,于11月16日以前送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主管教学领导批准(不同意者须退回材料),并将批准后的学生名单于11月23日以前报送教务处(需要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meih@mail.sysu.edu.cn),由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经批准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5学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课。

5、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要按规定缴费。

6、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开设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15日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