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除本院系内升学及暂缓就业且户籍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团员外,其他2015届毕业生团员都需按要求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本院系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事宜。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之前,须认真检查是否有已交团费但没有注册的团员,予以补盖注册章。团员证上“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院系团委(团总支)公章。
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直接开具,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根据校团委提供的模板(见附件一)自行打印,落款盖院系团委(团总支)公章。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保留存根,以备查考。
3、团员档案须装入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团员证及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予毕业生团员本人携带。
二、补办团员证流程
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后方可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请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集整理好相关补办申请信息后,提交申请表到校团委办理。校团委原则上不接收毕业班团员个人提交的补办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集整理好申请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团费交至时间等),填写《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二)并盖章;
2、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齐补办团员证团员的小一寸照片(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号)、《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一式两份,以及5元/人的工本费,交各校区团(工)委办理(珠海校区需到南校区或东校区办理)。
办理地点:
东校区校团委办公室:明德园6号321,电话39332232
南校区团工委办公室: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电话 84113187
北校区团工委办工室:新研楼负一层,电话87331239
三、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
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可以暂时保留在所属院系团委(团总支),暂缓期满后(两年)应及时转出。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团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通过适当形式将暂缓就业期间定期缴纳团费等有关团员的责任、义务和教育管理要求等告知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
共青团yl6809永利官网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