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年港澳台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的通知
学生〔2018〕604号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为帮助港澳台学生深入了解、感受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拓宽港澳台学生胸怀视野,促进港澳台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体验,加深港澳台学生对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学校计划在寒假初组织开展港澳台学生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参加对象:在校全日制港澳台学生(含研究生);
2.活动初步日程安排见附件1;
3.学习形式:文化体验、流动课堂、高校交流、专题讲座、企业参观、非遗手作等;
4.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认同“一国两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富有求知探索和团队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良好,积极担任学生干部,在学业、科研、公益、集体活动、文艺体育某方面表现突出,2017学年度教育部或学校港澳台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5.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2018年12月14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3)、回乡证或台胞证扫描件、“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打印出模版,家长亲笔签名后再扫描或拍照提交)、“学生参加活动安全承诺书”( 附件5,学生本人阅知后打印出模板,亲笔签名后再扫描或拍照提交);
(2)培养单位推荐:12月18日前,培养单位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推荐,推荐名单做好排序,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3)学校审核:12月21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确定名单并通知相关单位。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培养单位提交
12月18日前打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邮件名称:培养单位名称+港澳台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名材料),以收到学工部邮件回复为准:
1.培养单位推荐表(附件2);
2.学生申请表,院系需填写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
3.学生回乡证或台胞证扫描件
4.“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
5. “学生参加活动安全承诺书”
(二)学生提交
1.活动结束时提交“活动调查问卷”
2.2019年1月31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模版见附件6)
附件:
1.初步日程安排
2.培养单位推荐表
3.学生申请表
4.家长知情同意书
5.安全承诺书
6.活动总结模版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12月13日9点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flsoffice@163.com。
邮件命名:班级+姓名+港澳台生+社会实践报名材料
